電子報
「2011 年 3 月 11 日,日本東北外海發生規模 9.0 的大地震,日本群島幾乎所有地區都觀測到了強度1級到6級弱的地震。宮城縣栗原市紀錄了最大強度7級(圖一)。」類似這種地震通報表示方式相信大家都不陌生,然而如果翻開各國地震中心的速報,會發現同一場地震另有 Mw9.1、Ms8.4、MJMA 9.0各種不同的數值出現,還有強度(Intensity)7級的敘述,為何有這些不同?「規模」這個看似簡單的指標,背後藏著迥異的計算公式:有的方法取最大振幅,有的會根據物理特性,也有依本土經驗修正產生。於是,一場地震瞬間冒出多套數字,令人霧裡看花。
本期電子報將拆解芮氏、地震矩、表面波、體波等主流規模,說明不同地震規模指標所使用的計算方法,又該如何在媒體標題與官方報告間快速判讀真正的「能量大小」。了解世界各國最常用、也最容易被混淆的地震規模系統。

在 1935 年 Charles F. Richter 提出「芮氏規模(magnitude)」以前,地震大小的判斷全靠宏觀來判定,也就是觀察房屋破壞與人體感受的主觀描述。19 世紀之前,各地雖嘗試將這些描述加以分類,卻缺乏統一標準。到了 19 世紀末,義大利的 De Rossi 與瑞士的 Forel 首度建構出十級制的 Rossi–Forel 震度表,為地震搖晃分級帶來較完整的架構,但當時的地震儀僅能協助確認最低一級,整體仍偏重文字敘述(圖二)。

20 世紀初,義大利火山學家 Giuseppe Mercalli 受此啟發,於 1902 年提出十二級制的 Mercalli 震度表,從「無感」至「全毀」細分 I–XII 級,並在隨後多次修訂成為今日沿用的「修訂麥卡利震度分級(圖三)」。雖然有這些分級方法可以讓人們得知主觀地震大小,但缺乏一套統一的「能量」以及客觀的測量地震大小的方法,所以1935年芮氏規模的出現,把「地震大小」從主觀破壞描述,正式推進到可比較、可換算能量的定量時代。


如圖四所示,1935年出現關於地震規模的定義以及計算方法,此方法為芮氏規模,亦稱近震規模(local magnitude,ML),由Charles F. Richter 在美國加州短週期地震儀推導:ML = log10 A – log10 A₀(Δ)。其中A =在某觀測站所記錄之最大振幅(以μm為單位,1μm= 10-6 m)、A₀(Δ)=距離修正量;當地震儀於距離震央100公里處紀錄標準地震之最大振幅。
一開始只適合在美國加州使用,後續經過各國修正「利用地震觀測網內各地地震站儀器收錄到同一地震之紀錄,分別修正距離、計算規模後,再進行數值平均來演算出該次地震之規模」,適用於世界各國。但由於當初設計芮氏地震規模時所使用地震儀的限制,當芮氏地震規模大於7.5時會有「飽和」現象,也就是計算出來的所有地震規模值都趨近相同,另外當距離震央超過600公里,超出後的衰減誤差會有放大效應,所以在地震規模不大(不超過7.5)的情況下,因其計算
1945年出現了體波規模(body wave magnitude,Mb)的計算方式,此方法是使用P波的振幅來計算地震的規模(Measuring the Size of an Earthquake)。P波是一種以5到8 km/s在整個地球中傳遞並且通常是最早到達地震儀的地震波。因此,計算體波的強度是確定遠距離地震規模
1950年代出現以表面波來計算規模的方法,稱為表面波規模(Surface wave magnitude,Ms),公式為Ms = log10(A/T) + 1.66log10Δ+3.3,其中A和T分別是體波的波幅和週期,透過量度地震波波形可得。而Δ是測站離震央距離。此方法專為遠震設計(220km < Δ < 17,800km),當距離小於220km反而無法使用,此方法可以測得的Ms上限可以到達8.5,目前在歐洲以及南美較為常見使用。
再來是目前全世界最為通用的規模計算方法,此方法在1977年提出---地震矩規模(moment magnitude scale,Mw),公式為Mw = (2/3) log10 M₀ – 10.7,M₀代表地震矩,是地震學家用來表示地震所釋放出之能量的數量,定義為:M₀=μDS,μ為斷層物質之剛性係數(rigidity或shear modulus)、D為斷層之平均滑動量 (位移)、S為斷層面積。可以明顯看出與前面三個有非常大的不同,是
常見錯誤迷思是直接將兩個不同方法計算出來的規模進行比較,舉一個例子:Mw 7.1是否等於ML 7.1,答案是


額外補充一個日本目前所使用的規模計算方式,此方法為MJMA,有分為兩個版本,一個是主要針對震央距 ≤ 600 km 的「地方地震」,MJMA = log10(AD) + βD(Δ,H)+ CD,其中AD:加速度記錄積分所得的最大位移振幅(10-6m),βD:隨距離與深度遞減的修正項,CD:常數;另一個是針對速報版本,滿足「Mw > 6.5、深度 ≤ 100 km、靠近海岸」等條件的地震,氣象廳為加速發布所使用的公式MJMA=log10(AD)+log10Δ+a1Δ+a2,a1、a2皆為常數,公式僅需少量 P 波資料即可估算,約 10 秒內即能在國內外海嘯警報中看到,與震度分級(0–7 級)換算最為便利,因此日本國內日常仍優先使用。
我國在2010年以前使用地震震度分為 8 級,其中在 5 級(強震)及 6 級(烈震)級距區間較寬,不利區分災情差別。隨著新建置之地震儀在量測的時間解析度增加,加上布建之地震站愈來愈密集,為強化地震震度在地震救災與應變作業上的實用性,氣象署研訂新制地震震度分級,將震度 5 級、6 級分別細分為 5弱、5強、6弱與6強,並修改5級以上地震震度分級之演算程序(由

回到一開始的疑問:同一次日本2011年東北大地震為何同時出現 Mw 9.1、Ms 8.4、MJMA 9.0,而 ML 不見蹤影?關鍵在於計算方法不同。Mw以地震矩計算斷層面積 × 滑移量,是把整條斷層的能量計算;Ms、Mb、ML 則分別用振幅做公式計算,當事件規模超過一定規模就會「飽和」,數字自然偏低。MJMA在 ML 基礎上加入日本本土速度構造與距離衰減修正,方便快速發布海嘯與震度資訊。另外因為各種規模就使用不同公式,各有適用場景,不能直接進行數字對比,想要了解整體地震能量,看 Mw 最能還原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