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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

前瞻策略與管理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守護坡地安全:臺灣土石流警戒發布機制及防災成效
期數 / 第166期
發布日期 / 2026.07.16
主筆 / 鄒佩蓉、曾奕超
責任編輯 / 嚴科偉
一、與時間賽跑──建立坡地防災第一道防線

| 預警最大的價值,不是預測災害,而是爭取避難時間。

當豪雨不停落下,山坡地真正開始倒數的,不是雨停的那一刻,而是土石流可能發生的前幾十分鐘。
每逢颱風或豪雨來襲,山區常面臨土石流威脅。土石流具有發生快速、破壞力大的特性,往往留給居民反應的時間十分有限,因此,及早掌握風險並提前採取應變措施,是降低災害衝擊最有效的方法。
臺灣山坡地約占國土面積七成,地形陡峭、地質脆弱,加上梅雨、颱風及豪雨帶來豐沛降雨,使坡地災害風險始終存在。近年來,受到氣候變遷及強震影響,短延時強降雨事件增加,也使坡地環境更加不穩定,防災工作面臨新的挑戰。

圖1:臺灣山坡地面臨的風險
圖1:臺灣山坡地面臨的風險

為降低土石流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農村水保署自2005年建立土石流警戒發布制度,透過全國雨量監測網、土石流潛勢溪流及警戒基準值等資料,建立標準化的預警作業流程。豪雨期間,系統持續監測降雨變化,分析各地土石流發生風險,適時發布黃色或紅色警戒,提供地方政府作為防災應變及疏散避難的重要依據。

二十年來,土石流警戒制度持續透過災例驗證、警戒基準值滾動修正及科技應用精進,已成為臺灣坡地防災的重要基礎,也讓預警工作逐步由「經驗判斷」走向「科學研判」。

二、雨下到多少,需要發布警戒?

| 警戒發布看的是風險,而不是雨量。

豪雨期間,民眾常會疑惑:「昨天雨下得更大,怎麼沒有發布警戒?」「收到紅色警戒,最後卻沒有發生土石流,是不是警戒不準?」

事實上,土石流警戒並非以單一雨量作為發布依據,而是綜合考量降雨、地形、地質、歷史災例及警戒基準值等多項因素,評估坡地是否已達高風險狀態。換句話說,警戒發布看的是風險,而不是單純的雨量數字。

例如,相同的降雨量,若發生在坡度陡峭、地質破碎或曾發生土石流的集水區,可能已達警戒條件;但若發生於地質較穩定的山區,則未必需要發布警戒。因此,全臺各地並沒有統一適用的雨量標準,而是依不同環境條件建立各自的警戒基準值。

一場豪雨,如何形成一則警戒?

每當中央氣象署發布豪雨特報或颱風警報後,農村水保署便立即啟動土石流警戒作業。系統持續接收全臺雨量站即時資料,計算各地有效累積雨量,並與各鄉(鎮、市、區)的警戒基準值進行比對。

當預測降雨量大於警戒門檻時,發布黃色警戒,提醒地方政府提高警覺並預作應變準備;若降雨持續增加且實際雨量大於警戒門檻值,則發布紅色警戒,地方政府應勸告或強制撤離,並作適當安置。

值得注意的是,警戒發布並非一次決定後就固定不變,而是隨著降雨變化持續更新。豪雨期間,防災人員全天候監測雨量及警戒資訊,必要時滾動調整警戒範圍,協助地方政府掌握最新風險,及時採取應變措施。

圖2:土石流警戒發布流程圖
圖2:土石流警戒發布流程圖
三、每一個鄉(鎮、市、區),都有自己的警戒值

| 警戒值不是單一標準,而是因地制宜。

許多人認為,只要累積雨量超過某個固定數值,就會發布土石流警戒;事實上,臺灣並沒有適用全國的單一雨量標準。
土石流是否發生,除了降雨之外,還受到坡度、地質、集水區大小、土砂來源及歷史災例等因素影響。因此,相同的降雨量落在不同山區,代表的風險可能完全不同。
為了更符合各地坡地特性,農村水保署依據各鄉(鎮、市、區)的自然環境、歷史災例及降雨特性,建立不同的土石流警戒基準值,目前約介於200至650毫米之間,每一個數值都代表多年監測與分析的成果。
除了警戒基準值之外,土石流警戒還有另一項重要判斷依據──有效累積雨量。

圖3|有效累積雨量定義
圖3|有效累積雨量定義

有效累積雨量可理解為坡地目前累積的含水狀況,同時考量先期降雨當次降雨的影響,比單純以24小時累積雨量更能反映土石流發生風險,因此也是警戒發布的重要依據。
警戒基準值並非建立後便一成不變。每年汛期結束後,農村水保署都會依據最新災例、降雨資料及坡地環境變化,重新檢視警戒基準值,必要時進行滾動修正。例如0403花蓮地震造成部分山區坡面鬆動,也促使相關地區重新檢討警戒基準值,使制度能持續反映實際風險。
警戒基準值不是一個固定的數字,而是一套持續學習、持續精進的制度。

圖4|雨量≠警戒──警戒發布看的是風險
圖4|雨量≠警戒──警戒發布看的是風險
四、從數據看警戒制度:二十年的驗證告訴我們什麼?

| 數據不只是成果,更是制度值得信任的證明。

一套預警制度是否值得信賴,不是看是否百分之百命中,而是看它能否持續接受災例驗證、滾動修正,並在每一次豪雨事件中累積經驗。
自2005年建立土石流警戒發布制度以來,農村水保署每年均彙整土石流災例、降雨事件及警戒發布成果,分析制度成效,並據以檢討警戒基準值及發布機制。近二十年的資料,不僅記錄了坡地災害的變化,也成為制度持續精進的重要基礎。

圖5|土石流警戒制度四大關鍵指標
圖5|土石流警戒制度四大關鍵指標
表1|2005-2025年土石流警戒四大關鍵指標
表1|2005-2025年土石流警戒四大關鍵指標

四項關鍵指標(C1~C4),分別從發布時機、警戒基準值適用性、發布策略及高風險區掌握程度等不同面向,評估土石流警戒制度的整體成效。

統計結果顯示,約67.5%的土石流災例可於災害發生前完成警戒發布,代表制度已逐步發揮提前示警功能,讓地方政府有更多時間採取應變措施;另一項67.5%的警戒基準值捕捉率,則反映現行警戒基準值具有良好的適用性,並持續透過災例驗證與滾動修正。

至於8.4%的警戒發布災害發生率(查日本於2009~2019年平均為4.7%),並不代表警戒制度不準確,而是反映預警制度採取「安全優先」的風險管理理念,寧可保留必要的安全餘裕,也不等待災害發生後才發布警戒。

此外,超過90.8%的土石流災害發生於已公告的土石流潛勢溪流,顯示我國對高風險區域已有相當完整的掌握,也使警戒發布、防災整備及疏散避難能更聚焦於真正需要關注的區域。

二十年的數據,不只是制度成果,更是一套持續驗證、持續修正的歷程,也建立了社會對土石流警戒制度的信任。

五、從警戒到避難──讓預警真正發揮作用

| 警戒發布只是起點,及早行動才是真正的防災。

土石流警戒的目的,不只是發布一則警戒訊息,而是將預警資訊轉化為實際的防災行動。

當農村水保署發布黃色或紅色警戒後,地方政府便依據《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疏散避難作業規定》,結合即時降雨、現地巡查、道路狀況及地方防災經驗,綜合研判轄區風險,適時通知保全住戶、開設避難收容處所,必要時辦理預防性疏散避難。

為提升地方防災量能,農村水保署也持續協助地方政府辦理防災整備工作,包括建立保全住戶名冊、規劃避難路線、整備避難收容處所、辦理防災演練,以及推動自主防災社區及土石流防災專員制度,強化地方自主應變能力。

豪雨期間,中央持續監測降雨與發布警戒資訊,地方政府掌握轄區狀況,村里長、防災士、警消人員及社區居民共同投入防災工作,形成由中央到地方、由政府到社區的完整防災網絡。正是這些緊密串聯的行動,讓警戒制度真正發揮守護生命安全的價值。

圖6|土石流警戒發布及應變作為
圖6|土石流警戒發布及應變作為
六、防災沒有終點──警戒制度持續精進

| 警戒制度必須隨風險一起進化。

近年來,極端降雨事件日益頻繁,加上強震可能改變坡地穩定性,使土石流防災工作面臨新的挑戰。面對快速變化的環境,警戒制度也必須持續精進。
因此,農村水保署持續透過災例蒐集、警戒發布成效分析及警戒基準值滾動檢討,不斷提升制度的適用性;同時整合地理資訊、監測技術及數位工具,強化資料分析能力,提升預警效率與決策品質。
除了制度與技術精進之外,未來也將持續深化中央與地方政府合作,強化自主防災社區、防災教育及風險溝通,建立「平時做好準備、災時及早行動」的防災觀念,共同提升坡地防災韌性

結語

豪雨無法避免,但災害風險可以降低。

二十年來,農村水保署持續透過雨量監測、警戒基準值分析、災例驗證及制度精進,逐步建立一套兼具科學分析與實務應用的土石流警戒發布制度。從監測、研判、發布,到地方政府應變與疏散避難,每一個環節都凝聚了中央、地方政府及社區共同努力的成果,也讓預警制度成為守護坡地居民生命安全的重要防線。

面對極端氣候與複合型災害帶來的新挑戰,土石流警戒制度仍將持續精進,結合新的監測技術、災害經驗及跨機關合作,不斷提升預警能力與防災韌性,讓防災工作由被動救災走向主動防災。

每一次警戒發布,都是一次與時間賽跑的防災行動;每一次制度精進,都是為了讓下一場豪雨來臨時,更多人能夠平安回家。

參考資料來源

[1]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114年度土石流警戒基準值更新及警戒發布情資研判分析成果報告書》,中華民國114年12月。
[2]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資訊網(https://246.ardswc.gov.tw )
[3] 2025臺灣災害管理研討會暨 114年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自然科學及永續研究發展處防災科技學門計畫成果發表會,《臺灣土石流警戒發布成效年度報告2024》,中華民國1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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